民二庭腊月二十八忙调解

来源: 英山法院 时间:2018-02-28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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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副庭长肖艳娟和书记员吴新萍组织当事人调解

     2月13日是农历腊月二十八,当大部分单位已经放假准备过春节时,英山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肖艳娟却在开庭、忙着做当事人的工作,并成功调解民间借贷案件两件,民二庭干警吴新萍担任书记员。

    被告汪某某是罗田人,原告李某、饶某某是英山人,汪某某因做生意需要于2017年向原告李某借款27000元,但其还款13000元后还欠14000元未还。被告还向原告饶某某借款60000元到期未还。两个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法院受理后,由民二庭副庭长肖艳娟负责审理此案。肖艳娟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双方对借款事实无异议。经过肖艳娟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分批还清两个原告的借款,两原告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