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英山法院联合8家单位发文《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

来源: 英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 时间:2023-02-13 09:33:47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近日,英山县人民法院与英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委组织部、委编办、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联合发文《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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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标杆,公职人员不仅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参与者,还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推动者,更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维护者。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

为加快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切实构建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监管力度,该《办法》立足于各单位具体职责,从源头抓起,打通各单位沟通协作“堵点”,能有力推进对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促进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英山县诚信体制机制建设,打造文明诚信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对此,英山县人民法院将通过强化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定向推送、执法配合、案件监督、联合惩戒等机制,做到精准、及时、高效处理政务失信诉讼执行行为,形成对政务失信人员的有力惩戒,不断提升政务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政务人员失信行为的发生。

同时,针对英山县人民法院涉政务诚信案件被执行人信用评级标注“绿、蓝、黄、红、黑”五色信用等级并推送,实现正向激励自觉履行行为、精准掌握政务失信行为、快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机制,与多部门进行联动,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