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YSFY 时间:2018-03-20 11:31:36

       英山县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我院负责审理英山县下辖1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刑事、民商事及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2、机构情况。我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工会、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技术科、法警队、信访办等15个庭科室,下设温泉法庭、南河法庭、金铺法庭、杨柳法庭等4个基层法庭

3、人员情况。定编人数94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83人,实有78人;行政工勤编制11人,实有11人),退休人员31人,雇员制人员13人,临时工4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现有警用车13台。本年新招录公务员三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到其他单位一人。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情况

(一)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预算总指标数2358.36万元,其他收入239.64万元为实拨资金银行存款,本年收入2597.99万元。

本年度支出为2697.99万元,其中100万为上年结转收入。本年度支出安排为人员经费1896.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7.15万元,项目经费544.37万元。

(二)财务拨款收支对比情况

 本年收入跟2016相年比增加27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6年增加44.53万元,其他收入比2016年增加235.2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本院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是10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99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招待费1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有所上升,原因是因为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写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为一辆公车所使用数据,另本年度因两次全省会议在我院召开,故公务接待费稍有上升。

三、2017年其他公开信息

(一)政府采购信息。

2017年,政府采购总金额606240元。

  1、货物类项目:无

  2、工程类项目:无

3、服务类项目:606240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英山法院2017决算公开用表.xls